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附設溫泉營業章程
修正時間: 民國 107 年 07 月 03 日
8.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三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760086572 號公告修正第 2、11、16~19、23~25 條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水企字第 1076005998 號函核准
7.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532545701 號公告修正全文 27 條;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五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水企字第 10532531600號函核准
6.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932275700 號函修正全文 26 條;並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九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水企字第 09932040000 號函核准
5.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831791802 號公告修正全文 26 條;並自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水企字第 09831791800 號函核定
4.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七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631906400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水企字第 09631896100 號函核准
3.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90)北市水企字第 9020915200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年八月十六日起實施
2.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七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7)北市水企字第 8721078501 號函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即日起實施
1. 中華民國七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70)水業字第 009328 號公告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