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性騷擾防治及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
3.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11260231043號函停止適用。
2.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93032230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
1.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5301881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