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受理先行施工外線及工程用水作業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2.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五月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116008958 號函廢止
1.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十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3)北市水企字第 1202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5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