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過戶申請須知
修正時間: 民國 99 年 09 月 02 日
4.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第 09931638500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九十九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931814700 號函延至一百年一月一日實施
3.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4316677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2.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四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6)已市水企字第 86201534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4 點
1.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二月十一日台北市政府第 402 次首長會報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