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機關(構)工員轉任職員甄選要點
修正時間: 民國 109 年 03 月 06 日
4.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六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96004825 號函修正 第 1 點條文
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86028460 號函修正第 1 點條文
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五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231250800 號函修正全文 11 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任字第 10212157400號函同意備查
1.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930731300 號函訂定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九年三月十七日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二字第 09911434800號函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