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採購工作及審查作業要點
修正時間: 民國 114 年 02 月 10 日
2.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二月十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1146003216號函修正,並自一百一十四年二月一十五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組織及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採購工作及審查作業要點)
1.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五月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12600906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