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接管社區用戶自設給水系統處理要則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3 月 10 日
4.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430352000 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所有條文(另開視窗) 條文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附件(另開視窗)
3.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八日台北自來事業處(81)北市水企字第 10682 號公告修正發布
所有條文 條文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附件
2. 中華民國八十年六月十二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0)北市水企字第 06626 號公告修正發布
所有條文 條文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附件
1.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四月十五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71)北市水企字第 10775 號公告訂定發布
所有條文 條文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