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員工參與提案制度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7 年 06 月 18 日
6.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730950300 號函發布廢止
5.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6302655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4.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4305354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3304287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90)北市水企字第 90215139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6~8 條條文及附表四
1.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88)北市水企字第 88214560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