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員工值日規定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1 月 01 日
4.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530144800 號函發布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3.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五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5)北市水企字第 08217 號函修正發布
2.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78)水企字第 13975 號函修正發布
1. 中華民國七十年六月十七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70)水人字第 009191 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