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青潭堰直潭壩水庫蓄水範圍內違規行為取締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05 月 13 日
3.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九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930411600 號函廢止
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7319859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2、5、6、7、10 點條文
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91)北市水企字第 091307425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