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目標管理實施要則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09 月 27 日
2.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131585700 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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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1)北市水企字第 04549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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