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水源設施參觀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05 日
2.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五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431147500 號函廢止
1. 中華民國七十年五月十九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70)水企字第 008565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