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01 日
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十三日臺北市政府(105) 府授人管字第 10530697300 號函自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一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管字第 10231275900 號函訂定全文 7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