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作規則
修正時間: 民國 109 年 05 月 13 日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三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96010368 號函修正附件三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 1096053988 號函表示無須報核,請本處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辦理周知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96001526號函修正第18條生效日期追溯至一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 1090100307 函同意核備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七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86009266 號函修正全文 61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 1080108314 號函同意核備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 1080115778 號函同意核備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二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631631300 號函修正第 4、6、14、17、1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 10605215700 號函同意核備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二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331272400 號函修正全文 67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臺北市政府府勞資字第 10312110500 號函核備
9.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4300783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65 條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臺北市政府府勞一字第 09318921600 號函同意核備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二日臺北市政府府勞一字第 09325634500 號函同意核備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一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430299800 號函修正生效日期追溯至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生效
8.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2311610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3、4、28、2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六日臺北市政府府勞一字第 09216835000 號函同意核備
7.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1319145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32 條條文
6.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90)北市水人字第 90207444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19 條條文
5.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五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90)北市水企字第 9020071701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5、32 條條文
4.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台北市政府(86)府勞一字第 8608707500 號函同意備查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三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6)北市水企字第 8621411600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65 條
3.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2)北市水企字第 15702 號公告修正發布
2. 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二十三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80)北市水企字第 04545 號公告修正發布
1.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77)北市水企字第 9371 號公告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