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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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九月六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1136021889號函修正,並自一百一十三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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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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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二月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106002913 號函修正第 1、2、3、5、9 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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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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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76022790 號函修正第 5、6、8、10 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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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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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532329200 號函修正第 3~10 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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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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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九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431394200 號函修正 9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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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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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830790800 號函修正下達第 2、3、6、7 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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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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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6316537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4、5、6、8 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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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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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四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4313869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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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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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90)北市水企字第 90204529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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