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附設溫泉使用費價格表(新北投溫泉區)
修正時間: 民國 111 年 09 月 08 日
2.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九月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陽明營字第 1116018364 號公告修正;並自一百一十一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臺北市政府核定
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一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陽明營字第 10630801201 號公告修正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水業字第 10538042400 號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