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因應行義路溫泉區既有使用者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8 日
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10731276500 號函訂定全文 5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