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8 日
2.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一月八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北市水工人字第11270045143號函停止適用。
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五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北市水工人字第 10550580000 號函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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