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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月十九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1126023122號函修正,並自一百一十二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
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
修正時間: 民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