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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 09430352000 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接管社區用戶自設給水系統處理要則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