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獎勵報修漏水實施要點
修正時間: 民國 111 年 05 月 10 日
二、
民眾發現本處供水轄區漏水,得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
他適當方式向本處舉報,舉報時應敘明確定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