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內線漏水核減水量處理要點
修正時間: 民國 106 年 05 月 15 日
四、
用戶對當期用水量突增提出異議或申請減免時,各該營業分處應從速
派員切實勘察現場,並從嚴審查後陳報分處主任核定。